集团公司党组决定:
刘俊峰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,免去其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,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湖南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;
荣建国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;
陈喆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江苏省分公司党委委员;
王旭光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福建省分公司党委委员,免去其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海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李中青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胡宏同志任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党组办公室副主任。
免去王强同志的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河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;
免去佘希珊同志的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