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邮政明确寄递大客户营销管理规范

中国邮政报记者 王淼2023-09-05来源:中国邮政报

  为做好寄递大客户营销规范管理,广东省邮政分公司日前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,明确全省寄递一级以上及重点行业大客户的分类分级分层开发、维护、流失问责等有关工作规范。 

  为落实“重要客户重点管,重点项目有人管”的工作要求,广东邮政对寄递大客户进行划分,实现分类分级分层营销和维护管理。在分类规则上,广东邮政拟定了公安、司法、教育等14个重点行业。在分级规则上,按照客户每年度月均税后收入规模,分为特级客户、一级客户、二级客户、三级客户、小微客户。在分层营销规则上,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等级的客户,制定了省—市—县(区)三级联动管理机制。 

  在省分公司层面,广东省寄递业务大客户营销中心作为牵头责任部门,采用“省一点接入、全省联动”的策略,负责全省政务市场所有客户、集团战略客户、央企客户、省统签客户、省属国企客户和重点行业特级客户的牵头营销开发工作。在市分公司层面,市级寄递大客户中心作为牵头责任部门,负责地市区域范围内一级及以下客户的营销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,同时协助做好上述省分公司负责的客户走访和维护工作;各县(区)分公司、营业部或揽投部承担“片区包干”的客户营销维护责任,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中小微客户、散户的营销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,省分公司提供客户营销开发和维护管理的支撑政策和措施指导。 

  对于纳入省寄递业务大客户营销中心项目制的重点行业客户,广东邮政规定,要按照审批纳入和清退的机制进行管理,各项目组在每月20日之前提交新纳入和拟清退的客户审批表,经审批后进行当月客户清单调整。同时,建立寄递大客户减收流失问责机制,确保各层级寄递大客户稳定。如出现寄递大客户月度收入同比减收超过10%或流失的情况,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客户等级进行质询或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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